摘要: 保护孩子眼睛 家校都应发力 教育部等八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福建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建立防控机制,落实
保护孩子眼睛 家校都应发力
教育部等八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和福建省《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行动方案》,建立防控机制,落实防控措施,抓好宣传培训,改善软硬件环境,多措并举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保障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部 11月18日)
一方面,日常生活中小到一两岁的婴幼儿,大到十来岁的小学生,孩子们紧抱手机的情景随处可见。另一方面,中小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频频刷高,视力不良已经成为影响中小学生健康素养的重要因素。这样强烈的因果关系对比下,电子产品对青少年视力造成的危害已经是不言而喻了。
究其根源,更是令人无奈又气愤。随着科学技术的更新换代,教学方式和用具也在不断更新,基础条件较好的学校已经升级为“电子课堂”,教师上课使用幻灯片,布置作业利用手机App,监督完成要在微信群里发消息,这一系列操作使得学生不得不分分与手机、平板等相伴。若仅仅为了学习完成作业,硬性条件下的“被逼无奈”尚且可恕,可不少家长将此作为哄娃利器,无疑是亲手将孩子推下深渊。的确,对于孩子而言,手机就像“百宝箱”,又像是哭闹“止停器”,带娃逛街、外出之时,只要孩子有一丝闹腾就拿出手机止停,这种简单粗暴的带娃方式,使得孩子从小就养成不良习惯,长大之后再想纠正,更是难上加难。
电子产品是把“双刃剑”,既能让孩子们在有限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便捷地获取、涉猎广泛的知识,也能对孩子们的幼小眼睛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重要的是我们不仅要认识到这个问题,更要为此付出行动,动员起来,真正为孩子“心灵的窗户”拂尘障土。
厦门市提出的相关举措和机制,更是明确了各个主体的目标和责任,厘清角色关系,对家长、学校都提出了明确要求,限制学生使用电子产品时间,教师使用电子屏幕时长,同时确保学生足够的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以“此消彼长”的方式,为孩子的眼睛营造宽松放松的环境和得以喘息的余地。
孩子年幼,家长不能无知,更不能做背后推手;学生乐学,教师不能无度,任意对学习施压。手机不是哄娃“神器”,也不应是学习唯一“集散地”,莫让家长的不负责任,教师的短浅目光,使孩子的“窗户”蒙了尘,心灵积了灰,造成不可挽回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