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摘要: 原标题:教育部公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发布公告,为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健全未成年人学校
原标题:教育部公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发布公告,为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健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制度,教育部在深入调研基础上,研究形成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面向的群体是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未成年人。
在《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学校职责和部门职责,保护范畴包括未成年学生关于人身安全、人格权益、平等保护、自由保障、受教育权、义务教育、休息权利、财产权益、肖像和知识产权、参与权、申诉权等十余项权利。
在人格权益中提到,「学校不得公开学生个人的考试成绩、名次,不得对外宣传学生升学情况;在奖励、资助、申请贫困救助等工作中,不得泄露学生个人及其家庭隐私。」
实际上,“不公开考试成绩”这一条各个学校前几年就开始执行了。2017年12月印发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中提到了,“考试成绩不进行公开排名,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2021年3月18日,教育部等部门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也提到“严控考试次数,不公布考试成绩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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