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发布公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摘要: 原标题:河海大学发布公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近日,河海大学发布公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河海大学研究生学籍
原标题:河海大学发布公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近日,河海大学发布公告,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河海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2021年1月14日,经学校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附件名单中125名博士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
公告发布后,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很多人认为,考上博士已经很不容易了,应该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不能浪费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然而事实上,在读研究生被延迟、被清退的事件在近年来屡见不鲜。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博士生的延期毕业率高达40%,其中接近一半延期的时间为一年,20%的延期时间为两年。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已经有近30多所高校公示清退超过1300名硕博研究生。2020年,江苏大学对约60名硕士、博士研究生给予退学处理。2021年1月11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信息,对6名2012级已超过最长修读年限的博士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2021年1月18日,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发布公告,多名博士、硕士、在职研究生被予以退学处理,其中含三名博士研究生。
一般来说,研究生被清退主要基于以下原因: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主动申请退学的。虽然河海大学等高校没有公布这些学生被清退的原因,但是大众基本上可以理解为,错在学生一方,学校的行为毫无争议。
相关推荐